各县(市、区)司法局,市劳教(戒毒)所,市律师协会,市基层法律服务协会:
经党组研究决定,2013年3月5日至15日集中开展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检查和全市律师行业、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年度考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检查考核内容
1、2013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贯彻落实情况;
2、2013年全市律师事务所管理和律师执业情况;
3、2013年度全市基层法律服务所管理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
二、方法步骤
按照自查自评、初步审查、实地考核、综合评定等四个阶段进行。
1、自查自评。各县市区司法局按照全市司法行政工作会议要求,于3月10日前将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自查报告上报到市司法局办公室。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分别按照市司法局律公科、市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3年律师事务所检查考核和律师执业考核工作的通知》和市司法局基层科、市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协会《关于开展2013年全市基层法律服务考评工作的预备通知》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将相关材料及时上报主管局。
2、初步审查。各县市区司法局组织对所辖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自查自评情况进行初审,出具审查意见,并按照规定向市司法局业务主管部门报送相关资料。
3、实地考核。市司法局组织考评组,深入各县市区和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档案、查看现场、核查资料、走访座谈等方式,对各地贯彻落实全市司法行政会议的主要情况和今年主要工作思路进行检查调研;按照《2013年宜昌市律师事务所量化考核表》、《2013年宜昌市基层法律服务所考评细则》对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执业情况进行现场考核;并按照相关规定对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情况进行复核。考评组在分类、逐项检查的基础上,形成考评材料,报市司法局各主管部门汇总。
4、综合评定。市司法局各主管部门和行业协会按照实地考核和报送资料审查情况,分别形成专项检查考核报告,报局党组集体研究评定。
三、实地检查分组
第一组
组 长:张德才 局党组书记、局长
成 员:贺金华 局办公室副主任
李文彬 局律公科科长
邹 军 局基层科科长
检查对象: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县司法局,德豪律师事务所,天民、渔洋关基层法律服务所;
(2)宜都市:市司法局,长青、峡光、启方律师事务所,名都、枝城、天平、宜信基层法律服务所。
第二组
组 长:刘克勤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宋晓东 市基协副会长
冯 滔 局律公科副主任科员
陈 乾 局办公室科员
考评对象:
(1)当阳市:市司法局,楚雄、弘发律师事务所,恒兴、正阳、青山基层法律服务所;
(2)远安县:县司法局,沮城、典沣、力效律师事务所,诚信、恒昌、求是基层法律服务所;
(3)市直:七君、三峡、惠临、三立律师事务所,利民基层法律服务所。
第三组
组 长:曹正权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刘 钢 市律协副会长
李 鸣 市基协常务副会长
陈志刚 局劳教科科长
考评对象:
(1)秭归县:县司法局,楚天剑、林华安、聚维律师事务所,茅坪、江南、沙镇溪基层法律服务所;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县司法局,亮节、仁辉律师事务所,清江、龙舟、信诚、天合基层法律服务所;
(3)市劳教(戒毒)所;
(4)市直:前锋律师事务所,中信基层法律服务所。
第四组
组 长:陈月生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组 员:田 斌 市基协副会长
李 宙 局办公室副主任
张雪琳 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
(1)伍家岗区:区司法局,至成、宋卫国律师事务所,长江、海纳、东方基层法律服务所;
(2)点军区:区司法局,汇丰、民权基层法律服务所;
(3)猇亭区:区司法局,德胜、三雄律师事务所,诚成基层法律服务所;
(4)市直:竟成、夷陵、诚业、新世界、陈守邦律师事务所。
第五组
组 长:向 阳 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组 员:何昌林 市律协副会长
周清华 市基协副会长
胡晓立 局监察室主任
考评对象:
(1)枝江市:市司法局,演绎、骁阳律师事务所,中联、为民、忠信、马家店、安福寺基层法律服务所;
(2)西陵区:区司法局,西陵、百思特、建和、楚星律师事务所,问鼎、真诚基层法律服务所;
(3)市直:君任、民基、诚昌、鑫典、楚贤律师事务所。
第六组
组 长:黄 琢 局党组成员、政治(警务)部主任
组 员:熊举凌 市基协副会长
宋 丽 局组宣科科长
吴 佳 市律协秘书处工作人员
考评对象:
(1)兴山县:县司法局,神兴律师事务所,明理基层法律服务所;
(2)夷陵区:区司法局,群晖、诚弘、龙禧律师事务所,鸦鹊岭、龙发、黄花、太平溪、夷陵、三斗坪、樟村坪、民安、龙泉、民生基层法律服务所。
(3)市直:真原、普济律师事务所。
宜昌市司法局
2013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