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司法局成功查处了一起外地律师在我市违规执业案件,有效维护了我市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2011年底,市司法局接到一封匿名信,诉称西陵区法院对面有一家咨询公司以律师名义从事执业活动。市局据此依法展开调查。经调查查明,该咨询公司于2011年7月注册成立,经营范围为法律、教育、房地产、翻译的咨询服务,主要由外地某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的吴某负责经营。开业以来,吴某以该公司法务总监和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双重身份开展了一些翻译等非律师业务和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律师业务。
3月底,在前期外围调查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市局通知吴某本人接受调查。吴某在接受调查时对其上述执业行为予以承认。吴某表示,其在本市执业时间不长,办理的律师业务不多,已认识到其行为的违法性,愿意积极纠正错误,请求免于处罚。吴某于次日即辞去在该咨询公司的职务,销毁了该公司张贴的宣传开展律师业务的内容。
吴某的执业行为违反了《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五条关于禁止律师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执业的规定。市局鉴于其违法行为轻微并能及时纠正,本着教育为主的原则,决定不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