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律公科(处):
根据司法部《关于认真做好“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工作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13]2号)的要求,现将我省“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2013年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律师志愿者招募计划
今年全国计划招募律师志愿者180-260名,拟在我省招募律师志愿者8名。
二、律师志愿者招募条件
(一)政治过硬,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奉献精神。
(二)有律师执业证,并有4年以上律师执业经历。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28-55岁之间,具有特殊经历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四)无不良记录。
三、律师志愿者招募程序
(一)宣传和动员(4月7日-4月25日)。各地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大力宣传“1+1”行动和法律援助志愿精神,以多种形式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公布本地报名地址、报名时间、报名方式、联系电话等信息,动员广大律师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确保我省招募计划的完成。
(二)审核报名和上报计划(4月25日-5月10)。律师志愿者向所在市(州)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报名(省直律师向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报名),填写报名表(见附件1)。市州司法局对报名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核并出具审核意见,与《律师执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一同在5月5日前上报省厅律师公证管理处。省厅审核确认后于5月10日前上报“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体检和签订协议(5月20日—6月10日)。经项目管理办公室审核确认的律师志愿者,由各市(州)司法局组织其体检。省厅根据项目管理办公室委托,与体检合格的律师志愿者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向律师志愿者发送《确认通知书》。
(四)集中培训和派遣上岗(6月20日—7月10日)。6月20日后,项目管理办公室通知各地律师志愿者参加培训。律师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律师执业证和本人身份证,参加统一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律师志愿者政策待遇
(一)各项政策待遇均按《关于组织开展“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的通知》(中法援基联发[2009]2号)文件执行。生活费用补贴每人每月为3000元,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律师志愿者,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500元。服务于西藏、新疆、青海的外派律师志愿,增加援藏、援疆及高原费用补贴分别为:西藏每人每年2万元,新疆、青海每人每年1万元。连续服务2年以上(含2年)的律师志愿者,志愿服务时间每增加1年,免交律师协会会费2年。
(二)志愿者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凡属于中彩金项目实施单位管辖的,纳入中央专项福利彩票公益金法律援助项目补贴范围,并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申请发放办案补贴(有关规定见中国法律援助基金会网站www.claf.com.cn)。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招募选拔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按时保质落实工作任务。
(二)积极开展宣传和动员工作。各地要以“1+1”行动为契机,广泛宣传,深入动员,激发广大律师的公益热情,积极参加无律师县或西部贫困县的法律援助工作,树立我省律师良好形象。
(三)严格执行招募选拔条件。律师志愿者在服务地代表着我省律师工作水平的整体形象。因此,各地要严格执行招募选拔条件,确保律师志愿者有较高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素质和业务能力。
附件:“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律师志愿者报名表
湖北省司法厅律师公证管理处
2013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