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1号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理事会,由35名理事组成,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王 俊王庆元王朝阳刘 钢刘龙菊刘亚节刘传波 刘道炎 严昌玉 何昌林 何金涛宋志武 张建明张雄兵 李文彬杜晓华 杨才平 沈 刚 陈云飞 陈喻伟 欧阳春青 胡再波 赵家军 徐全胜 殷书月 殷书国 聂邦鸿 梅兴安 温楚峰 葛隆恩 董 伟 谢 东 鲁志强 蔡光元 颜永桃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2号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付 鸣卢永军朱 磊闫剑平余威威韩庆阔潘家华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3号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常务理事会,由15名常务理事组成,名单如下(以姓氏笔画为序):
刘 钢刘龙菊刘亚节刘传波刘道炎 何昌林 宋志武 张雄兵 杜晓华 沈 刚 陈喻伟 殷书月 葛隆恩 蔡光元 颜永桃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4号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监事长,名单如下:
潘家华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5号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律师协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四届会长、副会长,名单如下:
会长:刘 钢
副会长:何昌林 宋志武 刘龙菊 陈喻伟 殷书月 葛隆恩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6号
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听取和审议了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三届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三届理事会在过去四年所做的工作,对第四届理事会的工作提出了切合实际、思路清晰、重点明确的建议。大会一致通过《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工作报告》。
大会要求,全市律师要在执业活动中,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自身建设,依法诚信执业,为我市律师事业再上新台阶而加倍努力。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7号
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的决议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所作的财务报告。大会认为,三届理事会的财务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律协四年来的财务收支情况,对今后的律协财务工作所提出了中肯的建议。新一届律协应加强会费管理制度建设,严格经费开支审批程序,增加经费使用的透明度,确保经费的正确合理使用。大会通过《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理事会财务报告》。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8号
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听取并审议了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所作的工作报告。
大会认为,三届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全面、客观地总结了三届监事会在过去四年所做的工作,对第四届监事会的工作提出了切合实际、思路明确的建议。大会通过《宜昌市律师协会第三届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3年12月2日
宜昌市律师协会公告
宜律公告〔2013〕9号
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的决议
(2013年11月29日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通过)
宜昌市第四次律师代表大会听取了《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改的说明》,审议了《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认为《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适应了新的形势新的要求,符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湖北省律师协会章程》。大会通过《宜昌市律师协会章程修订案》,从通过之日起施行。
2013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