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律协《关于推选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和理事候选人的通知》(鄂律字[2011]22号)文件精神,经市律协秘书处提名,征求会长、监事长意见,局党组研究等程序,确定刘钢同志为第八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即日起5个工作日,即10月31日—11月4日。 欢迎单位和个人通过来访、来函、电话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对所反映的问题请提供可供调查的证明人以及其它有关线索,我们对反映问题者和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保密。
特此公示。
宜昌市律师协会
2011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