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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印发<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
来源:律协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3-04-22 10:23:48   浏览次数:6343

    现将湖北省律协《关于印发<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高度重视,与我市律师事务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相结合,认真组织律师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并将开展活动情况及时报市律协。

 
 
 
                     宜昌市律师协会
2013年4月19日
 

 

 

 

 
 
 
 关于印发《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
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律师协会、省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司法局、省直分会:
现将《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贯彻落实情况请及时报送省律师协会。
 
 
 
 
 
                        2013年3月14日
 
 
 
 
 
 
 
 
 
 
省律师协会党委关于全省律师行业开展
“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
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省委和厅党委的统一部署,省律师协会党委研究决定,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现结合律师行业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主线,以争创发展新业绩为总体目标,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按照“竞进提质、扎实开局”的要求,团结带领全省广大党员律师,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作用,为加快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推动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贡献更大力量。
二、主要内容
(一)深化学习增信念以创建“学习型”律师事务所、培养“学习型”律师为抓手,通过深化学习,进一步坚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为推动“五个湖北”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一是突出学习重点。要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为重点,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大报告、《党章》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准确把握和领会十八大提出的理论观念、战略思想和工作部署,切实用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武装头脑、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推进工作。二是健全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律师学习制度,推进网络学习平台、学时学分制度,把学习纳入年度考核,加强对学习情况的检查、考核和考评,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效果落实。三是创新学习形式。围绕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在全系统开展“学党史、知党情、促发展”教育,拓展学习形式,广泛开展党章知识竞赛、有奖征文、学习心得交流、学习成果展示,推进主题教育活动深入进行。
(二)彰显职能促跨越。要紧紧围绕“富强湖北”、“创新湖北”建设,引导广大律师立足本职,“竞进提质”,争创发展新业绩。一是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要有新作为。认真落实好政法机关促进经济发展优化法治环境的“十六条意见”,将法律服务“直通车”服务从大企业延伸到中小企业和民营企业,帮助小微企业开展“法律体检”;积极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为企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招商引资、开放开发等提供法律建议和跟踪服务;及时有效指导律师做好重大敏感事件的代理工作。二是在服务改革发展上有新举措。深化律师参政议政,发挥各级律师顾问团(组)的作用,认真做好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宏观调控政策和经济决策的制定和施行提供法律咨询,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认真做好服务“三农”工作,推动律师法律服务进乡村,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进步。三是在服务社会和谐稳定上有新思维。要创新法律服务载体,积极探索律师服务的新途径、新方法。要积极拓展调解、法律咨询、法律顾问等非诉讼法律业务,探索创新律师参加调解的方式方法,引导当事人更多地通过调解方式消除矛盾纠纷。充分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中的作用,提高律师服务政府决策、群体事件处理、突发事件应对能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四是在加强涉外法律服务工作上有新突破。围绕改革开放和“走出去”战略的实施,努力培养一批高素质涉外律师人才队伍,为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三)服务群众惠民生。围绕“幸福湖北”建设,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作为律师执业活动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把律师工作做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一是要健全为民服务体系。要探索建立律师为民服务的长效机制,带领广大律师深入基层、深入农村、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服务。二是要把握为民服务重点。认真做好涉及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法律服务工作,切实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进一步做好农民工、残疾人、老年人、未成年人等法律援助工作,让困难群众平等享受法律保护,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三是要拓宽为民服务内容。积极推动大中城市律师事务所与贫困县域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共建,落实全国“百千千工程”对口支援任务。要把青年律师、县域律师和困难律师当作服务对象,加大对他们的关心和扶持力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存在的困难。
(四)优化功能强基础。深化“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成果,抢抓机遇,“软”“硬”并举,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升建设水平。一是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加强律师事务所办公场所建设,办公室功能齐全,办公场所干净整洁,设立接待室、会议室、图书资料室、档案室,配备电话、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办公设备。建好专门档案室,档案管理规范达标。各律师事务所都要建立自己注册域名的法律服务网站或局域网,实行网络化管理。二是加快信息化建设。增强律师事务所管理的科学性、便捷性和公平性。通过信息化建设实现利益冲突检索、对办案流程的管控,最终实现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避免重复劳动,使律师工作便捷化。实现知识管理和资源共享,让律师事务所运行更加高效。三是加速律师工作体制机制的完善。健全律师执业准入机制,切实把好律师队伍“入口关”;建立健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制度,律师协会要对律师上一年度的执业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作出评价、评定等次。建立科学的行业评价制度,完善律师考核评价机制,进一步实现对律师执业活动的有效监督,形成正确的执业导向。四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积极探索党建工作规律,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律师事业发展。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和鄂办发[2011]32号文件,深入贯彻落实全省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加强组织建设,适应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律师执业流动性、分散性强的特点。大力加强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有领导、有计划地做好律师党员发展工作,不断壮大律师党员队伍。大力加强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着力构建律师党员廉洁从业的监督约束机制,规范律师与司法人员的关系,不断增强律师党员廉洁执业的意识和能力。
   (五)转变作风树形象。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司法部和省厅关于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坚持勤俭节约、坚持艰苦奋斗、坚持服务为民,防止各种铺张浪费、防止贪图安逸、防止官僚主义。一是深入开展“抓学习、抓作风、抓环境、促跨越”活动。严格执行省厅《关于改进工作作风 密切联系群众的实施办法》,切实改进文风、会风、话风、事风。认真落实三短两简(俭),认真开展“三联三促”,积极深化“四减五制三集中”,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治庸问责工作成果。开展优秀律师事务所、优秀律师等评选活动,以评促服务、以评促作风、以评促效能,切实转变机关作风。 二是大力开展建设服务型律师事务所活动。要结合律师工作职能、岗位特点和自身实际,努力建设服务型律师事务所,积极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载体,积极为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服务,为保障和改善民生服务,将服务群众与执业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切实将执业过程变成服务群众的过程,满腔热情地做好服务群众的工作。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完善律师服务质量控制体系,提高律师服务质量和水平。三是持续着力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大力加强律师思想政治建设,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律师,切实增强广大律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大力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建立健全律师诚信执业制度,完善律师诚信执业评价、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大力加强律师业务素质建设,强化律师教育培训工作,加强诉讼、仲裁、调解、普法、涉法信访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技能培训工作,发挥律师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机制中的积极作用。四是认真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扣为民务实清廉的主题,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继续参与“三万活动”和新农村建设活动,建立和完善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制度和基层调研制度,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要争做“坚定信念、勤奋学习、改进作风、优化发展环境、清正廉洁”的表率,树立律师行业良好形象。
三、活动步骤
主题实践活动从2013年3月上旬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三个步骤进行。
(一)宣传动员(3月上旬—3月中旬)。3月上旬,召开省律协党委“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会议,配强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分工。对全省律师行业“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进行动员部署,3月中旬前,各单位制定具体活动方案,细化活动内容。同时在省律协《楚天律师》网、《律师世界》等媒体上开设专栏,营造舆论声势。
    (二)推进实施(3月下旬—11月)。各地要按照省律协党委的统一部署和具体的实施方案,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大力推进,狠抓落实。省律协将适时召开座谈会、推进会、现场会,将活动不断引向深入。同时,将分阶段对各地、各单位的推进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督导。
(三)总结表彰(12月)。各地要及时对这次活动的开展情况进行总结,对活动中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成效,要形成务实管用的制度,并运用到今后工作中。省律协对这次主题实践活动中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表彰。
四、组织领导
各地要切实加强对主题活动的组织领导,循序渐进,切实把活动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省律协成立以厅党委书记、厅长汪道胜同志任组长,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省律师协会党委书记马安骏,厅党委委员、政治(警务)部主任邓传荣任副组长,省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为成员的“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律师协会党委办公室,具体负责该项活动的整体谋划、工作推动、组织协调和检查督办。全省各级律师行业党组织要逐级成立“学习贯彻十八大、争创发展新业绩”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切实承担起第一责任,亲自抓、总体抓、全面抓,进一步强化对这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要结合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任务和实施方案,圆满完成各项活动内容。
(二)加强统筹,注重结合。各单位要把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与落实好省委省政府重大部署,与落实全国、全省司法行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厅党委重点工作部署,与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与加强队伍建设提高能力素质紧密结合起来,统筹规划,科学调度,合理安排,以主题实践活动作为重要动力促进各项工作跨越式发展。
(三)加强督导,整体推进。律师行业各级党组织负责人要带头深入基层进行督查指导。要把主题实践活动纳入目标责任制考核,坚持标准,确保活动有序推进,内容落实。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衡量活动实效,以业务工作新实绩体现活动成效,切实通过开展主题实践活动,争创发展新业绩。
(四)加强宣传,树立典型。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人物和经验。省律师协会门户网站和《律师世界》要开辟专栏,确保对活动方案措施、进展情况、经验成效的宣传规模和力度,及时推介先进典型、先进经验,在全系统树立正确的舆论导向,营造赶学帮超的良好氛围。同时,要善于运用党报党刊和新媒体资源,做好先进典型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大力展示律师工作在活动中创造的发展。新业绩、新成就,树立律师队伍的良好形象

 

 

 

 

 

                              2013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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