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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宜昌市“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暨“宜昌律师行业发展论坛”活动的通知
来源:律协秘书处   发布日期:2012-08-23 08:18:03   浏览次数:6874

 

市律协各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
为喜迎十八大、争创新业绩、推动新跨越,树立行业典范,引领行业发展,提升行业形象,充分发挥律师在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提高律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我市律师行业健康发展。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决定与《三峡商报》联合,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2012年宜昌市“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暨 “宜昌律师行业发展论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今年既是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之年,也是宜昌跨越发展之年。开展2012宜昌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表彰暨宜昌律师行业发展论坛活动,旨在宣传全市律师队伍先进典型,增强广大律师的职业荣誉感、自豪感和责任感,提高律师的公信力、亲和力、影响力,增强群众参与法治宜昌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促进宜昌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加快建设省域副中心城市和现代化特大城市作出积极贡献。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律师”评选条件
    1、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领导,忠于宪法和法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牢固,政治立场坚定,自觉服从和服务于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2、职业道德好。热爱律师职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律师职业道德与执业纪律,自觉维护律师职业声誉,诚信执业、规范执业,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操守,执业期间未受到行业处罚和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3、业务能力强。具有较高专业素质和业务水平,具有较强业务研究创新能力,在某一业务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和知名度。
      4、服务质量优。忠实履行律师职责,尽心尽责地为当事人或客户提供优质服务,获得当事人或客户的普遍赞誉。
     5、社会形象佳。为人正派,社会责任感强,热心公益活动并表现突出,履行法律援助义务达到规定要求,社会形象良好。
6、在本市注册并连续执业五年以上。
7、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
()“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积极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
  2、执业形象好,热爱律师事业,自觉服从、接受司法行政部门及律协的管理、监督和指导。执业期间未受到行业处罚和行业处分,无不良执业记录。
3、为人正派,社会责任感强,积极认真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4、在本市注册并连续执业三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以1972915以后出生)。
5、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
(三)其他申报规定
“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不得交叉申报。
三、评选表彰步骤
(一)推荐申报。(2012824日—915日)符合条件的律师自愿申报,经所在律师事务所考核后,向市律师协会报送申报推荐材料。市律协秘书处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申报材料进行汇总。
(二)媒体展示。2012827—9月25日)在三峡商报“荣耀2012·宜昌优秀律师事迹巡礼专栏和宜昌律师网双十佳评选专栏中,以图片加文字形式进行报道。
(三)会长办公会研究。20129月下旬)市律协会长办公会按照评选标准确定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候选名单。
(四)组织投票。2012926—108日)投票分群众投票和单位投票两种方式。群众投票通过报纸进行。单位参与投票的包括市直政法部门、市人大、市政协、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
(五)评委定评。2012109—1012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确定的评委根据投票情况,综合审核评定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
(六)表彰宣传。201210月中下旬)评选活动期间,在《三峡商报》推出反映我市律师行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系列报道。评选结束后,在《三峡商报》和《宜昌律师网》上公布评选结果,举行颁奖仪式。同日,推出新征程·新跨越——2012宜昌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荣誉特刊》,展示宜昌律师行业发展成就。在《三峡商报》对当选的“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进行形象展示宣传。候选人和当选律师宣传展示费用由律师事务所承担。
(七)举办宜昌律师行业发展论坛“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颁奖仪式后,举办“宜昌律师行业发展论坛”,邀请市领导和我市法律界人士与律师代表一起共商我市律师行业发展大计(论坛主题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组织机构
     评选活动在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三峡商报的领导下进行。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评选活动并决定评选活动的重大事项。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 张德才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律师协会会长
副组长: 陈月生   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市律师协会党委书记  
              罗春烺    三峡日报传媒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社长)
              唐和清   三峡商报总编辑
成   员:刘   钢   市律师协会党委副书记、副会长
              彭光耀    市律师协会党委委员、副会长
              宋志武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刘龙菊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何昌林    市律师协会副会长
              潘家华    市律师协会监事长
              李文彬   市司法局律公科科长、市律师协会秘书长 
                 杨   静    三峡商报编委、社会新闻部主任 
              冯   婷    三峡商报社会新闻部副主任
              王隆仪    三峡商报社会新闻部记者
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在三峡商报设立评选活动办公室,负责评选活动的日常工作。冯婷兼任办公室主任,王隆仪、冯婷、张雪琳、吴佳为办公室成员。
五、申报要求
1、各地各所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和推荐等组织工作,真正把公信度高、能力强、影响好、贡献大的优秀律师推荐上来。
2、参评律师须提交以下材料:
1)填写《宜昌市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推荐审批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或市律协网站http://ycls.yichang.gov.cn下载),加盖所在律师事务所公章。
2)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一式两份,内容包括:律师的基本情况、执业经历、奖惩情况、主要事迹等,要求实事求是、文字简练,用A4纸打印。
3)本人身份证、执业证复印件和事迹材料中涉及到的主要奖项的证书复印件各1份;两寸近期标准彩照2张,5寸彩色工作照、生活照各1张(附电子档)。
    3请各县市区工作委员会、各律师事务所将推荐参评律师《审批表》及有关推荐材料按照文件要求同时附电子文档,于9月15前报送至市律协秘书处,联系人:张雪琳电话:6749733电子邮箱:ycslx@163.com
附件:宜昌市十佳律师十佳青年律师评选推荐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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