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律师法》贯彻实施情况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市人大内司委主任委员赵儒铭主持会议,市人大副主任吴开保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公、检、法、司等部门分管领导和部分律师参加座谈会。
去年9至12月,市人大内司委先后到远安、兴山、夷陵、西陵、伍家岗等县区和夷陵、诚业、陈守邦、民基等律师事务所,对我市贯彻实施《律师法》情况进行调研。充分听取了当地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和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及律师的意见和建议。收集了涉及律师会见权、阅卷权、调查取证权等律师执业权利和《律师法》学习宣传、律师队伍教育监督管理等12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50余条。
经过调研,市人大认为我市司法环境总体情况良好,公、检、法、司等机关为《律师法》贯彻实施营造了好的法治氛围,法律实施效果明显,尤其是律师队伍在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和提升办案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市场经济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宜昌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律师法》贯彻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如学习宣传不够深入,律师执业环境有待改善,律师队伍建设有待加强,司法机关之间有组织的沟通交流不够等等。
如何进一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律师法》,市人大内司委与市公、检、法、司等机关取得以下共识:一是要进一步加强《律师法》的学习宣传,进一步增强贯彻实施法律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贯彻实施《律师法》,不仅仅是律师这个群体和司法行政机关一个部门的职责,而是人大、公、检、法、司等机关的共同责任,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律师与警察、检察官、法官之间身份不同地位一样、职责不同目标一样、意见不同处理问题的原则一样的关系。二是要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律师法》、《刑事诉讼法》有关法律规定。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要严格依法办事,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工作条件不具备的,要创造条件;法律规定不明确、不具体的,要加强研究,共同探讨,或者通过人大代表提案建议案形式,督促有关部门改进工作。三是进一步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为律师执业创造良好法治环境。四是通过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提升律师行业良好社会形象,推动社会和谐。五是加强律师队伍建设,完善管理和监督措施,提高律师执业能力和庭审技巧、加强法律职业共同体之间的交流沟通、构建良性互动关系,推动律师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