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宜昌市委宣传部、宜昌市司法局对2011-2015年“六五”普法期间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湖北省龙禧律师事务所宋志武再获“全市法治宣传教育先进个人”殊荣。
20余年法律路,宋志武律师一直砥砺前行,先后被评为湖北省十优律师、宜昌市首届十佳律师、“宜昌好人”、“市九三学社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夷陵区首届道德模范、夷陵区拔尖人才、“夷陵区文明个人”、“夷陵区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在“三五”、“四五”、“五五”普法期间均被评为先进个人。
“六五”期间,宋志武本着扎根基层保稳定、立足本职促和谐,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强烈的事业心,爱岗敬业,埋头苦干,默默奉献,处处以一名优秀法律工作者的标准对照、检查、规范自己的行为。严于律已、廉洁自律、以身作则、处事公正,关心群众,对每一位当事人都能做到以诚相待,善于做群众思想政治工作,注意倾听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在基层普法宣传方面,紧密结合在全市范围开展的精准扶贫工作,深入“夷陵的西藏”邓村乡16个村进行法制宣传,入户宣讲率达100%,创建“法律维权阳光热线”电话咨询服务,建立村落法律阅览室,印发农民工打工手册和常用法律宣传资料。在“法律三进”、12.4国家宪法日日、3.8妇女节、3.15维权日、6.1儿童节、6.26禁毒日等重大节日期间加大宣传力度,受邀到政府机关、人大政协、企事业单位、学校和几十个乡镇中心组开展法治宣传演讲上百场,演讲听众累计接近10万人,成为宜昌律师参与“六五”普法法治宣传的一个品牌。
在法治政府建设中,宋志武长期担任市、区、乡镇等多级政府及其行政部门的法律顾问,解决了一大批涉及地方经济重大发展、群众生活稳定的棘手问题,多次应重大法律问题列席区委书记会议、区委常委会议提供法律意见,受到高度重视,开创了律师法律顾问工作的新高度,新起点。2014年宋志武提出的《加大刑事诉讼中保障律师会见权的建议》再次被市人大评为优秀建议。在此之前,宋志武已有《人民法院审判案件应严格执行审限规定,注重提高办案效益》、《人民法院应加强案件执行力度,维护法律权威》《关于加快城市基础建设,促进夷陵区更快融入宜昌市主城区步伐的建议》等建议获得市、区人大优秀建议。
用忠诚维护公平正义,用专业促进社会和谐,为民主法治摇旗呐喊,为大众诉求鸣锣开道,这既是宋志武主任的座佑铭,也是他的真实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