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25日,市律师协会三届六次常务理事会在市司法局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市司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市律协常务副会长李文锋主持。
会议听取了副会长刘钢、何昌林和刘龙菊所作的关于《宜昌市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市律协文化建设委员会机构设置、主任和副主任人选、市律协知识产权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副主任人选以及市律协女律师工作委员会机构设置、主任和副主任人选的报告,会议分别对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文化建设等三个专门专业委员会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进行了讨论,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上述四个报告和人事任免方案。会议认为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修订后比以往更系统全面、管理更加严格。
市律协副会长、常务理事、监事长等10余人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