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时间:2012年6月30日上午9:00-11:30 。
二、活动地点:宜昌市解放路步行街广场。
三、活动主题:“党员律师 为民服务”
四、参会人员
(一)参会领导
1、市领导:王兴於、邓恢林、吴开保、袁卫东、黄克。
2、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领导。
3、市司法局领导:张德才、李文锋。
4、市律协领导:刘钢、彭光耀、宋志武、何昌林、刘龙菊、潘家华。
(二)参会律师:市直及西陵区、伍家岗区属律师事务所全体律师(400人左右)。
(三)其他参会人员:西陵区、伍家岗区司法局主要负责人。
五、现场活动议程
(一)活动启动仪式(主持人:诚昌所黄晓荻律师,主持词由黄律师拟定后在6月25日前报市局领导审核定稿)
8:30全体参会律师进入会场,市律协团工委清点参会人数。8:45进行宣读誓词排练。
1、全体律师现场宣誓(9:00——9:10)
领誓人:市律协刘钢副会长,着律师袍。
誓词内容:“我作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2、领导为15个党支部授旗(9:10——9:20)
由主持人分两次邀请市领导、市委组织部、市直机关工委、市民政局、市司法局领导分别给15个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授旗。挑选8名女律师担任司仪。司仪挑选由耿景负责,红旗制作由秘书处负责。
3、党员律师代表发言(9:20——9:25)
由民基所殷书月律师代表发言(发言稿由殷律师拟定后在6月25日前报市局领导审核定稿)。
4、张德才局长讲话(9:25——9:35)。(讲话稿由团工委拟定后在6月25日前报市局领导审核定稿)。
5、市委副书记、市委政法委书记王兴於同志宣布“宜昌市党员律师为民服务月活动”启动。
(二)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9:45——11:30)
各律师事务所按照律协事先安排的位置进行法律咨询。
六、活动准备事项
本次活动由市局副局长、市律协常务副会长李文锋总策划,市律协秘书长李文彬负责协调,市律协团工委具体承办。
(一)活动通知。市律协团工委起草(25日完成),秘书处审查,领导审定。
(二)服装安排
1、市、区司法局参会人员要求着正装,佩戴司法行政徽章。
2、男律师要求上身穿白色短袖衬衫、下身深色西裤、系深色领带;女律师要求上身穿白色短袖衬衫、下身穿一步裙。
3、司仪、主持人服装由李文彬与耿景拟定方案后6月25日前报市局领导确定。
(三)宣传安排
1、市司法局宣传科王强副科长、市律协文化专委会副主任江兴魁律师负责现场摄影。
2、将此次活动的主要内容提前2天在《三峡商报》、《三峡晚报》进行宣传(耿景负责)。
3、6月25日前完成新闻通稿、简讯(邢诚、雷春华负责)。
4、媒体联络、宣传报道(宋丽负责)
(四)各律师事务所现场咨询安排(耿景协助李文彬负责):
1、各律师事务所咨询展棚由律协秘书处统一安排,1个展棚4张桌子和12个凳子。
2、执业律师(含实习律师)10人以上的所,每所安排8-10名律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一个独立展棚),执业律师不足10名的所,每所安排4-5名律师提供现场法律咨询(两个所合用一个展棚)。
3、各律师事务所可以携带法制宣传横幅、宣传册、展板等宣传资料,向市民发放。
4、宣传展板由市律协秘书处按照各所在《新闻选刊》上宣传的内容统一制作。
(五)后勤与保卫安排
1、领导休息区安排在大禹学子书店阴凉处,并设置桌椅,摆放矿泉水。市律协秘书处安排一名工作人员为领导提供服务。
2、安排杨傲等四名执业律师维持律师队伍秩序,提供相关服务。
3、会场饮用水由市律协提供,一个咨询棚1件。
4、由秘书处协调步行街管委会维持现场秩序应对突发事件。
5、由秘书处购买必备的防暑降温药品,联系120急救中心随时应对参会领导、律师和现场群众的突发疾病。
(六)各参会律师事务所在活动前一天向本所全体律师强调活动服装、到场人员人数、现场的秩序,支持司仪、主持人、现场协调人员的工作,积极配合律协此次活动的各项安排。各所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律师名单和安排的现场咨询律师名单于6月28日前报市律协秘书处,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的需持相关书面证明材料向市律协秘书处请假。
七、活动效果图(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