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2日下午,宜昌市律协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2018年年会及专题法律讲座在武汉大学三峡学术交流中心举行。宜昌市律协副会长张建华亲自到会并致辞。
会上,湖北省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宜昌市律师协会行政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潘爱国首先同大家分享了他参加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涉外律师领军人才”第六期赴英培训班的学习培训情况。潘爱国主任从对伦敦的初印象、访学学习内容、英国的双轨律师制等方面向与会人员分享了他在英国的见闻和所感所获,并呼吁全市律师积极参与到宜昌市涉外法律服务市场的开拓与建设上来。
授课教师潘爱国
随后,潘爱国主任结合今年初颁布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法诉讼>的解释》,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诉讼管辖、证据规则、立案登记制、审理程序、附带性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等十个方面对此次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的内容进行了精炼详尽的解读。
此次活动有来自全市各县市区律所的近200名律师及部分政府行政部门人员参加,活动取得了圆满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