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3日下午,市律协在市司法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了四届监事会三次会议。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
一、会议讨论通过了《宜昌市律师协会2014年工作报告》。针对报告提出了修改意见。
二、会议讨论通过《宜昌市律师协会2014年度财务报告》,提出要求对财务报告中费用具体明细进行说明并提出来2015年01号书面建议。
三、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监事会工作总结》。2014年监事会建立《监事会联络员制度》,每名监事分工,负责分片联系联络员,发挥了监事会的集体作用;全面参与监督2014年律协工作;对全年会费使用情况严格监督审查。
四、市律协党委书记、市司法局副局长王铃安对监事会工作给予充分肯定并提出新的要求,希望监事会继续加强联系,广泛收集意见,以便监事会开展工作;监事会应围绕协会中心和重点工作进行监督,更好的发挥作用,履行职责,促进协会和谐健康的发展。
出席:潘家华、付鸣、卢永军、朱磊、闫剑平、韩庆阔
列席:王铃安、李文彬
宜昌市律师协会监事会
2015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