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调研工作组举办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立法研讨会”在宜昌市桃花岭酒店江南春会议厅召开。副市长刘建新、市工商局党组书记陶大熔出席研讨会,市律协副会长何昌林、七君所律师熊敏瑞作为消费者协会维权律师代表应邀参加会议并发表意见。
会上,何昌林副会长充分肯定了《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二)规定的经营者特定义务这一亮点,建议随着机动车消费投诉的增加,应该增加机动车(特别是二手车)经营者的特别义务。熊敏瑞律师基于其长期在高校从事法学教学和在宜昌市地方立法研究院从事研究工作的经验,对《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二)提出了修改建议。
湖北省工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永高总结发言时对本次研讨会给予了高度肯定。各位代表都精心准备,积极提出自己的想法,针对湖北省的特点为《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特别是律师代表的建议既有高度,又具体可行。希望《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能够通过扎实的立法调研,尽快出台,为湖北省消费者的权益保护提供更大的保障,同时也为执法部门提供更明确的法律依据。
市消费者协会、市人大、市政府法制办等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共30余人出席会议并对起草中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草案建议稿二)展开扎实的立法调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