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宜昌市公安局为贯彻中共中央依法治国、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推进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公正执法,建设法治公安,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公安工作需要,聘请五名法学专家和资深律师担任常年法律顾问。近日,市公安局为五名常年法律顾问颁发了聘书:
一、五年法律顾问为:
1、省律师协会副会长、市律师协会会长、湖北诚业律师事务所主任 刘钢;
2、全国律协行政法专委会委员、市律师协会副会长、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 陈喻伟;
3、市律师协会刑事专委会主任、湖北七君律师事务所律师 刘成;
4、北师大刑事法律科研所副教授、法学博士 赵军;
5、湖北三峡大学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硕导、行政法博士、市律师协会行政法专委会副主任、湖北百斯特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潘爱国。
二、市公安局常年法律顾问主要工作职能:
1、为市局重要决策、重要规范性文件开展合法性审查;
2、对市局办理、督办重大疑难案(事)件以及信访疑难案件提供法律咨询;
3、协助市局开展法律培训和法制宣传;
4、协助市局审查对外行政与民事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