颜永桃律师现担任民革宜昌市委员会西陵二支部主任委员,曾任西陵区第七届政协委员,现为宜昌市第六届政协委员。多年来,颜永桃律师积极参政议政,为我市经济社会的发展出计献策。在担任区、市政协委员期间,除参与民革组织的集体提案的撰写外,每年提出政协提案基本上在3件以上、提交社情民意不少于2件。曾先后两次被民革宜昌市委会评为参政议政先进个人、参政议政之星。在提交的提案中,有1件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1件被评为区优秀提案、4件提案被相关单位落实并实施。在提交的社情民意中,《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应参与各种网络、微信投票活动的建议》,先后被市政协、省政协转报转送采用。因在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中成绩突出,被民革湖北省委会授予评为“2016年度民革全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先进个人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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