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6月5日为“世界环境日”,表达了人类对美好环境的向往和追求。2015年1月1日我国实施的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十二条规定,每年的6月5日为“环境日”。
2017年6月5日下午,宜昌市猇亭区环保局组织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为猇亭区53家环保重点名录企业管理人员进行了“环境日环保法律知识”专题讲座。
本次法律讲座由猇亭区环保局副局长李炳玺主持,民基律师事务所殷书月律师律师主讲本次课程。殷律师从今年环境日海报主题--“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开篇,从日常生活谈起,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十条措施》(大气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十条)、《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土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法》以及环保入刑、行政追责,以案说法,给与会人员上了生动的一课。
人与自然相联相生,环保一直都是社会发展中必须重视的问题。殷书月律师是宜昌市“五五”普法模范,宜昌市“六五”普法、“七五”普法讲师团成员,也是宜昌市环保局首席法律顾问,近年来为党政机关、环保执法部门、宜昌市重点名录企业开展环保法律讲座40余场,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获得普遍好评。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的青年律师王军、黎梦蝶、邓飞月也到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