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1日至3日,在全市上下兴起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热潮的重要时刻,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委党校举办为期三天的市人大代表履职培训班。邀请省人大常委会、省委党校、市人大常委会、市扶贫办的专家教授和相关专业人士,以及我市来自基层的十九大常代表王华君,对新任的市人大代表、连任的基层人大代表和新进人大机关任职的干部等294名学员进行专题辅导。11月3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专门安排陈喻伟等五名市人大代表从不同侧面交流履职的经验和体会。
陈喻伟代表系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理事,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历任市两届政协委员、两届人大代表。长期以来,陈喻伟律师立足双岗建功,服务法治建设,得到党委、政府、市、区人大常委会和侨届群众的一致认可。本次交流发言结束后,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刘学甫在总结讲话中再次对陈喻伟代表的履职工作给予肯定。
附:
立足双岗建功 服务法治建设
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陈喻伟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
本人陈喻伟,湖北诚昌律师事务所主任,历任两届政协委员、市五届人大代表(内司委委员)、市六届人大代表(法制委委员)。这期间,正是我国法治建设蓬勃发展的时期。我作为律师队伍的一名代表,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积极参政议政,积极投身法治宜昌建设。时刻不忘双岗建功,模范地遵守、执行宪法和法律、法规,立足本职工作助推民主与法治建设。根据市人大的安排,现向您们汇报我在创“双优”工作中的一些做法和思考:
一、立足律师职业,助推辖区民主与法治建设
2011年底我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陆续受聘担任市委政法委执法监督员和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第三方专家库专家、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省律师协会两届理事、市法学会学术委员会成员、宜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专家委员、市侨联法顾委常务副主任等专业职务,以及市政府特约监督员和市长热线专业评价员、市党外知识分子联谊会副会长等社会职务。所有的职务都代表更多的社会责任,更多的工作。
作为律师,我有自己的职业优势,努力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通过多年积累的办案实践经验,不仅能够发现问题,也具备提出解决问题的能力。因此,充分运用专业技能和职业优势,助推宪法、法律在辖区的实施,成为我的基本信念。
我常年承办疑难复杂法律援助案件,曾受到省、市两级法律援助表彰。2015年,承办的市妇联、市老龄委和市法律援助中心指定的某电大退休老师家庭房屋争议案件,成功的通过一审判决、二审调解方式化解社会矛盾,维护了再婚老人的合法权益,该案例被推荐参加省、市两级优秀法律援助案件评比。
根据市侨联指定,我为某侨资企业房地产项目纠纷外籍开发商提供提供法律援助。该纠纷涉及的数百户团购房业主、建筑商、材料商和其它债权人多次到市、区政府上访,是市政府重点督办的20个困难房地产项目之一。我根据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要求,努力推动开发商与建筑商债转股谈判,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化解了双方矛盾,完成了项目建设。
十年以来,我免费担任三峡广播电视总台交通音乐台法律直播节目嘉宾,同时担任市交通运输局常年法律顾问,肩负出租行业维稳法律工作。2013年以来,协助市委政法委和相关行政机关有效应对了多起个别行政相对人针对交通部门提起的信息公开诉讼、复议和利用民事判决干预行政执法的案件。
在办案过程中,我严格遵守《代表法》和三大诉讼法的要求,区分人大代表履职与律师执业的界限,绝对不利用人大代表职务的优势接案办案,自觉维护人大代表和执业律师的社会形象。
2011年以来,我先后荣获首届市“十佳律师”、第三届“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等表彰,受到省司法厅二等功、三等功表彰。区委、区政府将我评为区管专家。我所在的律师事务所连续多年被评为市律师行业规范化建设示范所、综合排名全市前五名,2015年,荣获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 “湖北省人民群众满意的律师事务所”表彰。
二、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实现从关注个案到服务法治建设的提升
我担任两届市人大代表以来,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依法治国的决定》等文件精神,深刻领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和“依法治国”理念,在思想上实现了从关心个别案件到关心社会问题、服务法治建设的转型:
(一)认真参加代表大会,积极提交议案、建议
担任市人大代表以来,我根据《代表法》的要求,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和光荣使命,投入全部的精力认真出席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列席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各项选举活动,提出议案、建议和意见,从不因个人或其它工作原因请假。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从法律角度发表专业意见,特别是对“两院”报告深入研究、仔细领会、发表意见。在发言中,自觉贯彻依法治市理念,注重民主法治建设,努力做到客观、真实、专业评价。
2012年以来,我在代表大会期间先后提交了《关于加强公司类犯罪打击力度保护改革开放成果的建议》、《关于将律师担任政府法律顾问等费用纳入财政预算的建议》、《关于开展打击危害出租车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治理活动的建议》等建议。另外,在每年人大会闭会期间,我还结合工作情况,提交建议,做到闭会期间提交建议不中断。
我提交建议有几个特点:一是把功夫下在平时的调研和思考上。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了解实情的基础上选好题;二是注重反映实际情况和问题,简明扼要,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具体意见,力戒空泛笼统;三是每年数量都在五件以上;四是每年都至少有一到两件代表原选区给市政府或有关部门提出;五是每年至少各有一件向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等主要法律实施机关提出。由于比较熟悉地方情况和专业信息,建议的调研比较扎实,查找问题比较准确,解决方案切实可行,2012年以来的五年间,我提交的《关于尽快出台加快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建议》、《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落实将裁判文书在网上公开的建议》,《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和《关于加强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的建议》分别被市人大常委会评为年度优秀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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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参加代表活动,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作为伍家岗区代表团选举的代表,根据市人大“双联”工作的安排和伍家岗区代表团的要求每年两至四次列席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参加市、区人大的相关活动。
2012年以来,我先后参加了对市房管局、环保局、交通局、城管局、国税局五家单位进行了年度工作测评和质询;对我市青少年社会教育阵地建设和发展情况调研和视察活动;对我市“生态文明建设”调研、视察与专题询问活动、对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两项调研、视察与专题询问活动;对我市中心城区安置房建筑质量专题质询活动、对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工作评议等活动。
作为市人大的内司委和法制委委员,我每年多次根据市人大工作安排,参加由专委会牵头组织的涉法涉诉专题调研视察活动。我先后参加了“诉讼法律监督”、“法院审判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贯彻实施《律师法》、法院量刑规范化工作、全市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新《刑事诉讼法》情况实施情况、城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全市治安管理工作情况、贯彻实施新《民诉法》和《刑诉法》情况、全市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检察院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工作等调研和专项视察活动。每次参加调研视察,我都坚持问题导向,全面了解实情,深入剖析原因,积极建言献策,努力发挥人大代表依法监督的作用。
三、对人大代表履职问题的思考
我非常感谢伍家岗区培养、推荐和选举我成为一名市人大代表。为使我成为一名合格的人大代表,组织上安排我参加了在市委党校举办的人大代表培训班,比较系统地学习了《宪法》、《人大组织法》等法律法规和人大代表履职知识。市人大还为我们订阅了《中国人大》杂志,通过宜昌人大代表履职服务平台发布了许多学习资料。通过学习,我发现了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与政协委员的民主监督职责的差异。通过参加和列席会议、基层调研、参加法院、检察院的工作会议、接待群众等履职活动,我更全面、更客观地了解了党委、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对我们伟大的党和优越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了更深刻的理解。我认为,要成为一名优秀的律师,一名称职的人大代表。首先要在政治上过硬,要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崇高的理想。代表的责任感不是建立在个别现象上的,必须有一定高度。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做任何事情都要时刻跟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保持一致,惟如此才能体现出主人翁意识,也才能体现出一名人大代表的社会责任感。只有积极参与到人大工作当中,才能发挥出代表应有的作用,才能更好的反映基层群众的呼声和困惑,也才能帮助困难群众、助推民主与法治建设。
我祝愿全体人大代表把个人的事业融入行业发展、地方建设和民族复兴的历史潮流中去,把个人事业梦和民族复兴梦、国家强盛梦、宜昌大城梦融为一体。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牢固树立“人民代表为人民”的代表意识,在日常工作、生活中把人民的呼声和智慧集中反映上去,把党和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下去。主动接受党委、人大的领导和选举单位的监督,进一步提高综合素质,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为将我市早日建设成为长江中上游区域性中心城市和世界水电旅游名城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
2017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