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于2016年1月1日起施行。2015年12月30日,我所殷书月主任作为市环保局首席法律顾问应邀参加宜昌市《大气法》培训暨实施动员大会,为宜昌市环保系统及重点涉气企业开展《大气法》法律讲座。本次会议设市环保局1个主会场, 10个分会场共计360人参会。全市环保系统全体干部职工、县市区人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以及全市涉气重点企业负责人参加了此次培训暨实施动员大会。
新《大气法》成为第一部与新《环保法》衔接的单项法,讲座从《大气法》修改六个亮点展开,阐明该法律强化了政府责任,加强了标准控制,规范了大气污染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行为,对加强燃煤、工业、机动车船、扬尘、农业等大气污染的综合防治作出具体规定。且该法律还加大了处罚的力度,具体的处罚行为和种类接近90种,提高了这部新法的操作性和针对性。
《大气污染防治法》法律讲座的开展使参会人员更深刻的认识到大气环境质量作为该部法律核心,体现了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顺应了公众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新期待。
《大气污染防治法》培训暨实施动员大会圆满结束,环保系统参会人员纷纷表示,《大气法》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坚定了环保系统依法治污的信念。重点涉气企业则表示,必将严守法律,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发展的首位,共创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