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9月20日,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委员会对湖北宋卫国律师事务所吴宜坡,湖北峡光律师事务所刘洋,湖北得伟君尚(湖北自贸区宜昌片区)律师事务所许东华,湖北夷桢律师事务所胡永超、刘梦蝶、林静等6实习期满人员进行了考核。考核组认真审核了实习人员及其所在律师事务所提交的书面实习考核和鉴定材料,从政治素质、道德品行、执业素养、举止仪表、实习表现等五个方面对实习人员进行了面试考核。吴宜坡、刘洋、许东华、胡永超、林静等5名实习人员,政治素养、专业素质较高,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对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规定掌握较好,提交的实习考核材料真实,具备律师执业基本素质,考核认定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七天(2019年9月20日至2019年9月26日)。
如对以上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向宜昌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反映。
联系人:张雪琳
电话:0717-6749733